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指导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高字〔202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经学院申报,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审议,拟推荐申报新能源汽车工程等四个本科专业,具体公示如下:
序号 |
拟增设专业代码 |
拟增设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所在学院 |
备注 |
1 |
080216T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四 |
工学 |
人工智能学院 |
|
2 |
100701 |
药学 |
四 |
理学 |
医学院 |
|
3 |
040105 |
艺术教育 |
四 |
教育学 |
教育学院 |
|
4 |
|
足球运动 |
四 |
|
体育学院 |
目录外 |
该公示从2023年8月21日至8月29日。如对申报情况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潘玥 联系电话:0791-88136820
电子邮箱:JXUTjxj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