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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英国上市公司官网关于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2-29 [来源]: [浏览次数]: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和任务,规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范围的基本纲要。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和编写教材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考核学生成绩以及组织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规范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实现“教考分离”,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
一、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应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以夯实学生的基础理论为根本,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主线,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
2.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要认真总结我校各专业长期以来所积累的教学经验,结合各专业实际,坚持科学性、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由大纲指导教材的选用,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每一门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临时拟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订出教学大纲,后编写讲义和确定教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课。
4.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要把能力培养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独立思考能力、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的培养,注重突出应用型教育特色。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成为掌握必备理论知识和多种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5.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要注意把握经济现代化和社会信息化的时代特征,对教学内容的现代化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注意引进与本课程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引进和创建有利于体现学院办学特点的教学新模式,体现课程教学大纲的先进性。
6.几个专业共有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如课时不同、学生层次不同或学生类型不同,均须分别制订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7.几个专业共有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如学时、学生层次或学生类型相同,可作为一门课程看待,但在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时,需了解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中对该课程的要求,并将其融入到课程教学大纲中。如不能统一作为一门课程,也可作为不同的课程看待,分别制订课程大纲。
8.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在逻辑结构应遵循教学原则,符合教学规律。教学内容的安排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配合得当,学时分配建议合理,使课程教学大纲整体上具有可操作性。
9.课程教学大纲的文本表述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电子文档要按中文格式撰写,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10.课程教学大纲的体系结构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应按规定的格式制定,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
11.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对新开设的课程,鼓励从基本内容的选择,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时数的分配,教学方法的改革等诸方面进行探索,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必须注意教学大纲实施的相对稳定性。
二、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程序和要求
1.教务处提出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作为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文件。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后,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原则意见”的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安排和课程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制订(新开课程)和修订(已开课程)课程教学大纲的计划。
3.各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共同参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制(修)订过程中要进行认真的研讨,充分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发扬学术民主,力求制(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
4.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必须有2名以上的任课教师共同编写,该门课程只有1名任课教师的,则需要有教研室主任或相关专任教师参与。
5.各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密切联系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制订后必须在学院(部、中心)内进行审核、协调,以避免教学内容不必要的重复和重要知识点的缺失。
6.承担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任务的教师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课程教学大纲初稿交各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部、中心)负责人审定,教师按审核、审定的意见修改,直至定稿。
7.经课程承担单位审定定稿的教学大纲,分别由编写者(至少2人)、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结构
(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及要求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组成部分有: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实践环节及基本要求、学时分配表、课程教学的有关说明、考核方式等。
各组成部分的填写要求如下:
1.“课程基本信息”为一张信息表,需要填写的内容和要求有:
1)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英文名称、总学时数、学分、开课单位、适用专业
均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其中总学时数还包括授课学时、实践学时、实验学时、习题课学时、设计学时。
2)先修课程:指在学习该门课程之前应该学习的课程。
3)课程类别:指该门课程的类别属性,如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
4)选用教材:指该门课程当前选用的授课教材(只能填写一本),具体需要填写主编、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等。
5)主要教学参考书:指除去教材外,教师教授该门课程及学生学习需要参考的主要书籍,具体填写主编、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等。
6)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具体写明该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学生须着重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等要求。
7)教学大纲制定单位和教学大纲制订时间:具体填写该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学院(部、中心)教研室以及制订时间。
2.“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是课程教学大纲的主体,包括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课程的重点、难点,并应分章节详细编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按照二级或三级目录的格式列出课程章节及主要课程内容。最低一级条目是指本章节的概念、基本知识点、重要公式、图形、图表及应用等。严禁直接抄袭授课教材或者其他的参考书的章节目录。
2)每章必须给出教学的基本要求,并分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进行阐述。
3)每章必须分别列出本章的重点、难点。
3.“实践环节及基本要求”是对单独设课的实验或实训课程,需按实验或实训大纲的要求单独制订大纲,并在该部分写明“具体内容与要求见《XXX》教学大纲”;无实践环节的理论课程该部分填写“无实践环节”;兼有实践性环节的课程(即含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本部分内容则按下列格式编写:
1)填写具体的实验名称。
2)填写该实验的项目性质,即属于哪类实验(此处根据具体实验可分别填写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
3)填写实验目的及要求,具体指通过该项实验,学生可以掌握的基本技能及能力的情况。
4.“学时分配表”,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按章进行学时的分配。
2)主要从讲课学时、实验实践学时、习题课学时、讨论课学时、设计学时、其他等教学环节对每一章进行学时分配,并填写每一章需要的学时数。
3)总学时数应该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学时数进行填写。
5.“课程教学的有关说明”主要包括“自学内容”、“教学方法”、“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要求”等,填写要求如下:
1)自学内容:教师应注明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中,哪些章节是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教师可略讲或不讲,该类章节需要标注 “※”符号。
2)教学方法: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提出该门课程的授课方式。
3)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要求:填写学生通过何种学习方式,在基本技能和能力上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6.“考核方式”,具体的填写要求是:
1)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填写该门课程的考核内容。
2)填写该课程的考核方法(考试或考查、闭卷或开卷等)及考核要求,并指出平时成绩、实践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应占百分比,平时成绩如何测算等。
3)填写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要求。
7.制订人、审核人、审定人签字,其中制订人至少应有2人。
(二)实验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及要求
实验大纲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课程的要求进行制(修)订,实验大纲与理论大纲应相辅相成,不能脱节。制订实验大纲时,实验课教师、理论课教师应相互研讨,确定课程实验项目、实验目的、实验要求等。
实验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主要有:标题;课程实验的基本信息;实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学时分配情况;实验成绩评定与考核方法;实验指导书和参考书等。各部分的填写要求如下:
1.“标题”,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写课程实验大纲。
2.“课程实验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别、适用专业、课程总学时、实验学时、学分,该部分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相关信息填写,其中课程类别具体指: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
3.“实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主要从宏观角度概括本实验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和实验课程类别、实验的基本任务等。实验课程类别根据具体实验可分别填写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
4.“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须分别填写本实验课程的目的和本实验课程的基本要求。主要填写通过实验培养学生总体上了解或掌握什么方法或技能,达到什么目的,对学生有什么具体要求(比如理解实验原理及实验方案,掌握正确操作规程;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了解其性能参数、使用范围及注意事项等)。
5.“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学时分配情况”为一张信息表,须分别填写实验项目名称、内容提要、学时、要求、类型、设备套数、每组人数、每组常规仪器设备名称、每组主要耗材名称、金额。
6.“实验成绩评定与考核方法”,填写要求如下:
1)填写考试内容的依据(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填写)、考试的方式、考试成绩的组成与比例。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实验报告等也应纳入考核范围。
2)考核等级一般分五档: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如果是记分制,折算等级标准: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60。
7.“实验指导书和参考书”,填写该门实验的具体参考书,包括教材名称、作者(译者)、出版社、出版时间。
8. 制订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签字,填写制订日期,制订人至少为2人。
(三)实训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及要求
实训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主要有:标题,课程及实训的基本信息,实训目的与任务,实训主要内容及要求,实训组织管理,实训成绩评定标准与考核方法,实训指导书及主要参考教材。各部分填写要求:
1.“标题”,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写课程实训大纲。
2.“课程及实训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课程代码、适用专业、实训周数、学分、先修课程,该部分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相关信息填写。
3.“实训目的与任务”,填写通过实训培养学生总体上了解或掌握什么方法或技能,达到什么目的,对学生有什么具体要求。
4.“实训组织管理”填写的内容有实训时间(在第几学期安排此门实训)、实训方式(采用何种形式进行实训)、实训场所(实训的地点)、实训成果(通过实训,学生掌握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5.“实训成绩评定标准与考核方法”,填写要求如下:
1)填写考试内容的依据(依据实训教学大纲填写)、考试的方式、考试成绩的组成与比例。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实训报告等也应纳入考核范围。
2)考核等级一般分五档: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如果是记分制,折算等级标准: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60。
6.“实训指导书和参考书”,填写该实训的具体参考书,包括教材名称、作者(译者)、出版社、出版时间。
7. 制订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签字,填写制订日期,制订人至少为2人。
四、 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
1.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或修订,应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学院(部、中心)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或修订,变更后的教学大纲需报教务处备案。
2.审定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各学院(部、中心)分别保管。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务处、督导处按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3. 教务处、督导处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质量低劣、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粗制滥造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将责令各学院(部、中心)重新修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按课程教学大纲实施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教务处及各学院(部、中心)将追究教师责任。
五、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格式
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格式,请参见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范例。
六、本原则意见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原来《江西蓝天学院关于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不再执行,本原则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