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被取消考核资格者(含舞弊);
2.课程考试(含补考)缺考者;
3.经补考后课程仍不合格者;
4.学籍异动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合格者;
5.往届结业换证学生;(不含毕业论文)
6.自愿申请重修(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
注:本次仅对开课学期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及之前的课程开展重修。
二、重修费用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按200元/学分交纳课程重修费用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3月29日-4月6日 (校历第4周) |
学生缴费 |
学生交纳课程重修费 |
各二级学院 |
4月7日 (校历第5周) |
整理数据 |
学院整理学生报名数据 |
各二级学院 |
4月8日-11日 (校历第5周) |
课表编排 |
课程承担单位根据选课人数安排授课教师并编排课表 |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 |
4月12日-5月9日(校历6-9周) |
教学组织 |
学生参加重修(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周末) |
各学院、课程承担单位 |
5月10-19日 (校历10-11周) |
考试组织 |
重修课程考试 |
各教学单位、 各学院、教务处 |
5月21日前 |
成绩录入 |
各教学单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 |
各教学单位 |
四、其它事项
往届结业换证学生持身份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课程重修课程,并出具重修缴费申请单(需盖学院公章)至后勤中心财务结算科设置费用,学生通过江科公众号线上缴费后到学院开具结业换证单。
附件1:重修教学组织工作安排
附件2:重修考试组织工作安排
附件3:报名缴费流程
附件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非组班重修教学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