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被取消考核资格者(含舞弊);
2.课程考试(含补考)缺考者;
3.经补考后课程仍不合格者;
4.学籍异动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合格者;
5.往届结业换证学生;
6.自愿申请重修(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
注:本次仅对开课学期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之前的课程开展重修。
二、重修费用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按200元/学分交纳课程重修费用
三、时间安排
1.10月12日-18日(校历第6周),学生交纳课程重修费
2.10月19-23日(校历第7周),学院整理学生报名数据
3.10月26日-28日(校历第8周),课程承担单位根据选课人数安排授课教师并编排课表。
4.10月31日-11月29日(校历8-12周),学生参加重修(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周末)。
5.12月1-10日(校历13-14周),重修课程考试。
6.12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
四、其它事项 往届结业换证学生持身份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课程重修课程,然后至后勤中心财务结算科交纳重修费用,再将财务开据的收据单交还学院教学秘书。
附件1:重修教学组织工作安排
附件2:重修考试组织工作安排
附件3:报名缴费流程
附件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非组班应历届毕业生重修教学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0日